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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:如何看待“中国式休假”问题 ?

来源:考德上公培时间:2013-12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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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:

9月22日,周日,要上班。刚从中秋的“中国式休假”缓过神来,闹钟“不作为”让我手忙脚乱。原因?闹钟都是设定周一到周五的,这次忘了“与时俱进”。像我这样的不在少数吧?从9月22日周日开始,劳动者开始了一次更“变态”的工作周期:上班6天、休1天、再上班2天,迎来7天国庆黄金周,然后再上5天、休1天,才能恢复正常。

时事评论观点:如何看待“中国式休假”问题?

这样的工作节奏,考验着劳动者的记忆力和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智慧,也催生了“拼假攻略”。中秋、国庆假期前后,各种拼假攻略走红网络:“中秋节请3天,即可享受8天长假;国庆节请2天,从9月28日放到10月7日即可享受10天假期……”东拼西凑的假期换来连续多日工作。清华大学教授、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说,这反映出我国公共假期少,人们渴望长假带来更多休息,也折射出目前的假期安排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。2013年节日及纪念日放假总数29天,但实际上法定节假日只有11天,另外18天都是从周末“挪”过来的。11天的法定节假日没有增减,正常的双休日反而比去年少了5个。

国家将中秋、端午、清明设定为法定节假日,旨在增强节假日传统文化的影响力,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。然而,在重视节假日的同时,相关部门将周末双休日与节假日“挪”在一起,凑出了小长假,这种把周末迁移的做法效果如何?有媒体采访的多位市民表示,双休日的“福利”演变成连续工作的额外“负担”,一点放松感都没有了。

挪假存在的问题还远远不是增加劳动者“负担”这么简单。《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劳动法》第38条赫然写着: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”挪假必然导致这一规定落空。就拿2013年元旦假日安排来说,放了3天假,然后要连续上8天班才能双休。这样的人为调休,违背了劳动法和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关于休息休假制度的立法本意。

放假安排中的违法内容必须得到纠正,不然不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,法律的尊严也将受到极大的损害。最根本的,放假安排是不是也该听听民意?按目前的科学水平,计算万年历都已经是小儿科了。那么,能不能提前一年或半年就制作几套下一年的放假方案,通过各种渠道征询公众的意见,广泛发动民众参与,了解到最真实的民意,在正确把握民意的基础上,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?

假日安排不可能完全兼顾所有人的诉求,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,但减少些疑问是完全可以做到的。靠什么?就要靠法律、靠程序,依法通过科学的、民主的程序实现节假日安排的公开透明,公众的困惑自然就少了。年复一年的困惑,不该再年复一年下去,“中国式休假”该改改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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